重大的政策与措施,引导事业前进的方向和指针。
蔡东藩《民国通俗演义》第38回:“颇欲展施抱负,造成一法制国,所以一经就任,便草就大政方针宣言书,拟向国会宣布。”
大政方针作主语、宾语;指重大决策。
1.在人民代表大会上讨论大政方针问题时,代表们能够充分发表意见,一旦决定就共同贯彻执行。
2.然而,林肯认为他有关国家的大政方针是正确的,即使在此次总统竞选中失败,他也不会屈服于他们。
3.一句话,中央政府关于香港大政方针的宗旨,就是为了香港好、为了香港明天更好,就是为了香港同胞好、为了香港同胞明天更好。
4.罗斯福毫无顾忌地施行政府担保破产银行储蓄的大政方针来调节股市,保障劳资双方的权利,提供老年人保险及制定最低工资标准。
5.政协提案是政协委员向人民政协组织,并通过政协组织向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政府就有关国家或地方大政方针、社会生活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形式。
6.尚没有一个刻意迎合群众观点的政党领袖能获得重大政绩及根本改变国家大政方针的先例。
7.因此,它们怂恿各界英国政府按照大字标题决策大政方针,这是一种将速度、报告简洁性、情感满足置于收益和成本的理性分析之上。
8.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就国家大政方针进行协商,充分发扬民主。
9.民族不同并不会在大政方针上造成太大不同。
10.民进为国家大政方针的制定和实施献计出力。
坚持独立自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民族工作的大政方针是:始终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民族工作的主题;始终切实遵循平等、团结、互助、和谐这个处理民族关系的重要原则;始终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这一重要思想;始终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这项基本政治制度;始终紧紧抓住发展这个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