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多次;鲜:新奇。多次见到就不觉得新奇了。也作“数(shuò;屡次)见不鲜。”
鲁迅《而已集 略谈香港》:“第二条是‘搜身’的纠葛,在香港屡见不鲜。”
屡见不鲜复句式;作谓语、定语;指多次见到,并不新奇。
1.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海波称,类似帮助办理信用卡、信用卡套现的案例屡见不鲜,只要套现额度超过一定界限,就构成犯罪。
2.在封建社会,官场斗争极为复杂,兔死狗烹的事例屡见不鲜,因此,许多有识之士,功名成就之时,激流勇退归隐山林。
3.就这样,两人走进一家斗兽场,当世好武之风盛行,为了磨砺自身,年轻人们投身其中的例子也是屡见不鲜,这也使得斗兽场成为了贵族们日常生活中最大的消遣。
4.这本就不符合规定,拿在古代这叫私设公堂,现在叫知法犯法,尽管这种事情现在已经是屡见不鲜,也成了整个公安系统的惯例,可毕竟是不能拿出台面上说的。
5.在全球需求的重心已向中国转移的行业,如钢铁、机车,如涡轮机、特种玻璃,这种现象屡见不鲜。
6.长期同施工单位打交道,陈玉晋逐渐意识到,审计是一个交织着情与法、得与失的复杂领域,托人情、找关系的现象屡见不鲜。
7.又如板兰根、金银花、穿心莲、当归等中药,则可以引起过敏性休克,有关临床报道已屡见不鲜。屡见不鲜造句。
8.上述种种现象,在物质世界里都是屡见不鲜的,我们可以轻易的从现实中取得左证。
9.城市涂鸦在南京街头屡见不鲜,但大多质量不高,不是乱涂乱画,就是奇符怪图,往往还叠加了多层涂料,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整体市容。
10.天气,一直以来都竞技比赛中最大的一项不确定因素,在以往,各种比赛遇雨延赛的情况实在是屡见不鲜。
释义
原作数(shuò)见不鲜。《史记·郦生陆贾列传》:“一岁中往来过他客,率不过再三过,数见不鲜,无久慁(hùn)公为也。” 原意是常到别人家去就无新鲜的酒食供应了。后用以形容事物看见过多次,就不会觉得新奇。
屡见不鲜:屡:多次;鲜:新鲜,新奇。常常见到,并不新奇。造句:在个人生涯中,一个人在相同行业里调换工作两次或者三次,这是屡见不鲜的事情。数见不鲜:数:屡次;鲜:新杀的禽兽,引伸为新鲜。本指对于常来之客,就不宰杀禽兽招待。后指常常见到,并不新奇。 造句:这样的例子在服务行业数见不鲜。
屡见不鲜的鲜指的是新鲜,新奇。
这是两个成语,都没有主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