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多次;鲜:新奇。多次见到就不觉得新奇了。也作“数(shuò;屡次)见不鲜。”
鲁迅《而已集 略谈香港》:“第二条是‘搜身’的纠葛,在香港屡见不鲜。”
屡见不鲜复句式;作谓语、定语;指多次见到,并不新奇。
1.尤其是在一些刑事审判中,对于同一类案件,不同的法院、不同的法官,在判决结果上往往可以同案不同刑,量刑畸轻畸重、罚不当罪等现象屡见不鲜。
2.在提款机上利用“银行卡复制器”,窃取用户磁卡资料,再造假卡将账户内存款全数提走,这种犯罪方式已屡见不鲜。
3.扭曲、歪解政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是我国目前政策执行过程中屡见不鲜的现象。
4.有些人纵然天资很高,但是总是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样子,有时得罪了一些大神通者,被人一巴掌拍死的屡见不鲜,中年人看的多了。
5.信息时报讯生活中,同事或朋友间“搭便车”的现象屡见不鲜。
6.所以,贪占、挪用、亏空等等行为屡见不鲜,权力寻租也大行其道。
7.跨国巨头为何“淮橘为枳”?事实上,近年来家乐福超市在中国市场出现的违规受罚案例或者负面新闻屡见不鲜。
8.钢铁价格的暴涨将在一段时间内给钢铁行业带来大量利润,整个行业的估价也将水涨船高。而在此之前,给股东送红、或宣布企业破产的事件则屡见不鲜。
9.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在于小街巷,它是脏乱差现象屡见不鲜的根源地。
10.而人世之中,为达到为名为利、为富为贵的目的,抛妻弃子、杀人越货、骨肉相残、认贼为父的历史奇闻屡见不鲜,也不过成为他人的一枚笑柄。
释义
原作数(shuò)见不鲜。《史记·郦生陆贾列传》:“一岁中往来过他客,率不过再三过,数见不鲜,无久慁(hùn)公为也。” 原意是常到别人家去就无新鲜的酒食供应了。后用以形容事物看见过多次,就不会觉得新奇。
屡见不鲜:屡:多次;鲜:新鲜,新奇。常常见到,并不新奇。造句:在个人生涯中,一个人在相同行业里调换工作两次或者三次,这是屡见不鲜的事情。数见不鲜:数:屡次;鲜:新杀的禽兽,引伸为新鲜。本指对于常来之客,就不宰杀禽兽招待。后指常常见到,并不新奇。 造句:这样的例子在服务行业数见不鲜。
屡见不鲜的鲜指的是新鲜,新奇。
这是两个成语,都没有主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