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待遇。像对知己一样的待遇。形容受到赏识。
明·冯梦龙《东周列国志》第65回:“吾以羁旅亡命,受齐侯知己之遇,今日不能出力,反害偻堙,殆天意也!”
知己之遇作宾语;用于书面语。
1.位于北京西部,境内高山峻岭连绵起伏,气势磅礴。
2.招式没有一点花巧之处,气势磅礴,让人不敢正面相碰。
3.伏龙观的左侧是宝瓶口,江水奔腾澎湃,气势磅礴。
4.该作细针密线,工精艺巧,气势磅礴。
5.泰山经石峪体金刚经,通篇文字气势磅礴,优游自如,若具仙姿。
6.巍巍峨峨的崆峒派,原本是气势磅礴,浩气凛然。
7.棒槌觉得小弟说的有道理,振臂一呼,也气势磅礴的冲刺了上去。
8.穿过园林,气势磅礴的月牙城堡巍然耸立。
9.8米宽的十条屏《国殇》,大笔如椽,气势磅礴。
10.张浅潜的音乐没有蔚华那般西洋味,没有早期田震的气势磅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