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待遇。像对知己一样的待遇。形容受到赏识。
明·冯梦龙《东周列国志》第65回:“吾以羁旅亡命,受齐侯知己之遇,今日不能出力,反害偻堙,殆天意也!”
知己之遇作宾语;用于书面语。
1.从前他只在电视上看到黄河,现在他身临其境,更感到其气势磅礴。
2.郭小川的诗不仅气势磅礴,而且铺锦列绣,艺术上也是很成功的。
3.名山大川气势磅礴气壮山河水明如镜目不暇接雄伟壮观烟雾弥漫。
4.气势磅礴婷婷玉立雄伟壮丽坚固美观长虹卧波。
5.位于北京西部,境内高山峻岭连绵起伏,气势磅礴。
6.招式没有一点花巧之处,气势磅礴,让人不敢正面相碰。
7.伏龙观的左侧是宝瓶口,江水奔腾澎湃,气势磅礴。
8.该作细针密线,工精艺巧,气势磅礴。
9.泰山经石峪体金刚经,通篇文字气势磅礴,优游自如,若具仙姿。
10.巍巍峨峨的崆峒派,原本是气势磅礴,浩气凛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