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亲身;指生命;试:尝试;法:法律;刑法。拿性命去尝试法律。
东汉 班固《汉书 王尊传》:“明慎所职,毋以身试法。”
以身试法偏正式;作谓语、宾语、定语;含贬义。
1.郑四九有什么委屈冤情可以说出来,有咱总兵大人给你做主,何必自己以身试法!
2.陈队长也终于明白乐雅的葫芦里卖的是欲擒故纵之药,虽然也付出了一些代价,但最终还是让胆敢以身试法者落得了应有的下场。
3.守元抱一,无我而生,天象万劫,以身试法……
4.每个人都有两面性,一面天使,一面魔鬼,有些人乐善好施,舍生取义,有些人以身试法,善恶不分。
5.我们要加强法制建设,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事实上,甘心以身试法的人毕竟是不多的。
6.谁不曾上百次地发现自己做一恶事或蠢事的唯一动机,仅仅是因为知道自己不该为之?难道我们没有这样一种永恒的倾向:正是因为我们明白那种被称为“法律”的的东西是怎么回事,我们才无视自己最正确的判断,而偏偏要去以身试法?
7.丧失公德就是丧失了对社会的责任和义务,就是私心作怪,私字当头,为满足个人私欲不择手段,不惜以身试法,导致以权谋私、中饱私囊。
8.难道?桃媚羽已经以身试法,验证了主子是不是断袖之癖?“主子,你们?你们?”。
9.萧子墨继续巡视着法阵,不知不觉就以身试法,体验现代法术的功效。
10.但他得知了有此邪灵之杖,便决定‘以身试法’,试其威力。
以身试法出处《汉书.王尊传》:“明慎所职,毋以身试法。”
以身试法和“知法犯法”都指明明知道是犯法的事;还要亲自去做。但以身试法偏重于亲自去做犯法的事;仅指犯法;“知法犯法”偏重于“明明知道犯法”;还故意违犯;并含有违犯规章制度等意思;应用范围较广。
法网疏而不漏,
犯罪难逃封杀。
做人安分守己,
切勿以身试法。
不以别试法的意思是自己不去犯法。
这就是每个都怀有的一种侥幸的心理,是人性的丑陋之处。就象买彩票一样,明知中奖的概率很低,却总认为自己能够侥幸地中奖,殊不知能中头奖的人只有亿万分之一。违法的人也是侥幸心理,在某种利益诱惑下,总认为自己能够达到目的不被法律制裁,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童年要自己亲自玩过才知道过的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