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亲身;指生命;试:尝试;法:法律;刑法。拿性命去尝试法律。
东汉 班固《汉书 王尊传》:“明慎所职,毋以身试法。”
以身试法偏正式;作谓语、宾语、定语;含贬义。
1.佐佐木……相信老头子人品的李磐,决定验证一下中国的易理国学,以身试法。
2.半个月前,离我们县城不远的一个一年级小学生阿亮,被他的领导,二十二岁的陈某残忍地杀害了,陈某从小就偷鸡摸狗,祸害乡里,最终他以身试法,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3.拿着刚刚整理好的资料,抬头挺胸的走进会议室,身材脸蛋同样出众的黎姿总是引得公司男同志的共同注目,可是从没有人敢上前以身试法。
4.叔父,我实在是不明白,您为什么要以身试法,须知谋反可是抄家灭族之罪啊。
5.皇上性格向来果敢,必定说到做到,谁也不愿以身试法,立刻将钟宝青禁锢在中央,架了出去。
6.恩,关于反腐之事,朕会时常说,甚至天天讲,你们也需要时刻在心里提醒自己,告诫自己,千万莫要以身试法。
7.今天是中国法制宣传日,你可千万不要知法犯法,以身试法,不要妄想贪赃枉法还能逍遥法外,如果你真的无法无天,我一定代表国际刑警将你绳之以法!
8.目无法纪,以身试法,那就要做好接受党纪国法的严惩。
9.因见这大汉以身试法,还很成功,后面的几个也争先恐后的想要尝试,王元摇头说“这第一个乃是一位有胆识的勇士,至于接下来的,就没有赏钱了。
10.已经有好几个嫡系子弟想要看看天宝出世强行入内被家族执法队打的半废丢了出去,看到这般景象楼氏子弟再也没有敢以身试法的了,既然看不到,也就都散去了。
以身试法出处《汉书.王尊传》:“明慎所职,毋以身试法。”
以身试法和“知法犯法”都指明明知道是犯法的事;还要亲自去做。但以身试法偏重于亲自去做犯法的事;仅指犯法;“知法犯法”偏重于“明明知道犯法”;还故意违犯;并含有违犯规章制度等意思;应用范围较广。
法网疏而不漏,
犯罪难逃封杀。
做人安分守己,
切勿以身试法。
不以别试法的意思是自己不去犯法。
这就是每个都怀有的一种侥幸的心理,是人性的丑陋之处。就象买彩票一样,明知中奖的概率很低,却总认为自己能够侥幸地中奖,殊不知能中头奖的人只有亿万分之一。违法的人也是侥幸心理,在某种利益诱惑下,总认为自己能够达到目的不被法律制裁,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童年要自己亲自玩过才知道过的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