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逼迫;良:身家清白;娼:妓女。强迫良家妇女卖淫。比喻被迫干坏事
《文汇报》1989.5.28:“反映逼良为娼的文艺作品,从古到今可谓车载船装,数不胜数。”
逼良为娼作谓语、宾语、定语;指强迫人干坏事。
首先感谢邀请。
关于这个问题,明朝大儒王阳明说过格物致知,既物穷理。
王阳明的意思是说:考察事物,获得知识。
也就是,当我们遇到了无法理解的事情,就把这个事情跟我们身边曾经真实的发生过的事情进行对照,我们就会发现事情的真相。
正如你所说,你发现有些女性情愿为娼,但是按照宣传,旧社会都是逼良为娼,没有人自愿当妓女。
现在宣传跟你的发现互相矛盾。
让你无法理解。
我们按照明朝大儒王阳明的学说,格物致知,既物穷理。
发现不一样的事情,就跟自己身边的事情对照。
以前宣传说旧社会很多人被迫当妓女,现在你发现身边很多女性自愿当妓女。
宣传跟事实对照。
事实不可能有假,事实肯定是真的。
那么有问题的只能说是宣传了。
我估计旧社会有些人是自愿当妓女的,也有一些人是被迫当妓女的。
以前的宣传为了突出旧社会的丑恶,就只说强迫的部分,没有说自愿的部分。我猜测,这有可能就是事情的真相。
我本来是个善良小民,但由于生活所迫,变成了卖肉为生的娼妓(也指做不光采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