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烈:火焰炽盛的样子;轰轰:象声词,形容巨大的声响。形容事业的兴旺。也形容声势浩大,气魄宏伟。
宋·文天祥《沁园春·题张许双庙》词:“人生欻翕云亡,好烈烈轰轰做一场。”
烈烈轰轰作状语;同“轰轰烈烈”。
1.这一点与美国的企业家一样,他们在开创自己的事业时,平均年龄为39岁,他们的事业开展的轰轰烈烈。
2.我要么在宫里活得轰轰烈烈,要么死在宫里。
3.这一成功归功于法国从2001年开始开展得轰轰烈烈的反肥胖症运动。
4.在三哩岛核事故发生后不久,美国就对其核工业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安全大检查。
5.日本的崛起和衰落都是这么轰轰烈烈。
6.最轰轰烈烈的席埃拉是一位曾在西班牙中央政府辅助部门工作的高层官员。
7.杰弗逊用这种抒情的表达方式描述了让轰轰烈烈的革命缓步下来的骄人功绩。
8.我想,如果这是注定要结束的,那么我们也要轰轰烈烈地结束。
9.经过一个叫亦宏的艺术家轰轰烈烈的求爱,这一对在纽约终成眷属。
10.很显然,中日关系的改善使北京无法轰轰烈烈的举行大屠杀纪念活动,也无法公然谴责日本没有按声明所言进行忏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