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能说,这扯蛋的新婚姻法........
女人相比男人在很多方面都是弱势群体.别说我什么瞧不起女人,事实如此而已.现在法律这样规定,很多女人要吃亏了.若房子是男的名字,男的瞎搞,女的离吧,一无所有,年纪又过去,离婚的女人名声又受一些影响,有孩子的更麻烦,本来经济上可能就比男人差,生活质量更低,不离吧,呵呵,日子过得感觉像生不如死的一点地位自尊都没有.
你们说这个法律更加要求女性独立,呵呵,我想说的是适龄男的靠自己赚钱都这么难,何况一个女的?(再强调一次,大部分社会现实,别喷)当然你有好爹除外了.这个法律只会增加矛盾,婚前买房,为名字问题双方可能有顾虑,疑忌,这很正常,毕竟一套房子对很多家庭来说很不容易,有的男的可能就不愿意写,女方肯定想要有安全感又怕男方不写,两者原本亲密无间,结果在这事上可能要暗中博弈,即使最终解决,过程一定会很尴尬.如果双方都是坦荡的人倒无所谓,若某一方记着这事,婚后必是导火索之一.
我觉得这个法律只在解决一个问题,,没有起到去维护婚姻的神圣作用,没有一点点去增强男人的家庭责任作用,甚至可以说是纵容了不老实的有钱人.对于整个社会的道德,责任推进无丝毫作用.
我认为婚姻法应该切实考虑现实情况,保护女性利益.事实上很多利益权益都成空谈,最后必须落实到钱上来.如果男女结婚,男方若买房必须要写女方名字,不一定要占到一半产权,三分之一也好,三成也好,要让男人顾忌,要给女人保护. |